2020-2021-1关于办理翔宇学院学生素质拓展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的通知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办理学生的素质拓展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认定对象及依据
1.本学期可申请学分认定的学生为2019级学生。
2. 学分认定依据:
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淮工院〔2017〕103号)
二、学分认定内容
见《淮阴工学院普通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办法》第三条内容。
三、学分认定手续的办理:
1.请符合办理条件的学生填写相关学分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附证明材料,如各级学科竞赛奖励及文体活动奖励提供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提供相应的期刊、进行课题研究的提供立项及结题材料、获得专利的提供专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均一式两份。
2.下列项目由学校统一认定,学生不需填写申请表:
(1)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技能考核,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认定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学生需提供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核对无误返还原件。
(2)2020年6月之前参加普通话测试且成绩达二级乙等及以上的,学分由教务处统一认定后录入教务系统;
(3)参加翔宇学院组织的竞赛班学习且考核成绩合格,由指导教师将相关材料报翔宇学院审核后认定相应的学分,由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4)参加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统一组织的相关创业培训且成绩合格,由招生就业处将相关学生的学分认定材料报送教务处统一录入教务系统。
(5)2020年上半年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教务处整理汇总后统一导入教务系统。
5.学生可在学期末进入“教务系统-成绩查询”查询本学期学分认定的结果。
6.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材料作为各院级教学档案按学期存档。
四、时间安排:
学生填表时间:11月17日—11月22日
学院初审及公示时间:11月23日—11月28日
附件:素质拓展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翔宇学院
2019年11月16日